北京市就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企业帮扶,加大工商行政管理帮扶力度。简化公司年检手续,免收2008年度公司年检费,建立企业税费缓缴机制。对确有特殊困难、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公司,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,经批准后,可对其应纳税款办理一定期限的缓缴手续,公司办理工商年检是在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,不在帮扶企业范畴内企业要及时的去往当地区的工商部门进行年检,年检前请注意以下几项内容,这样对您的公司工商年检会更清晰,办理更快捷
一、年检的对象和范围:
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、非公司企业法人、合伙企业、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、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(地区)
企业,以及其他经营单位。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,自下一年起参加年检。
二、企业应按登记主管机关指定的年检月份参加年检,不得提前办理,逾期年检登记主管机关将按有关法律、法规予以处罚。
三、企业办理年检时,应提交执照正、副本,年检报告书、IC卡(工商企业卡),会计(审计)师事务所出具的年检查帐报告或审计报告,资
产负债表和损益表。
四、企业办理年检所提交的文件或材料必须整洁,不得涂抹、删改,应当使用钢笔、毛笔或签字笔填写表格或签字,不得使用圆珠笔。用纸规格必须为16开纸。年检报告书法定代表人应签字。
五、被评为“重合同、守信用单位”的企业,凭市政府颁发的证书,只须提供资产负债表、损益表办理年检。
六、登记主管机关将通过年检的企业,分为两种两类:A级为遵守工商行政管理法规情况良好的;B级为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行为的。B级
企业不得办理增设分支机构和增加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,不得投资设立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。企业未参加年检不得继续从事经营活动。
七、企业办理年检时,如原登记事项(比如住所、法定代表人)等发生变更,应同时办理相关事项的变更登记。
八、对不按照规定接受年检企业的处罚
企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,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接受年度检验。属于公司的,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。属于分公司、
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、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,并处以3万以下的罚款。属于合伙企业、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处以3000元以下
的罚款。企业在责令的期限内未接受年检的,由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公告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,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,依法吊销营业执照。
针对以上细节办理您的公司年检,让您办理公司年检更轻松,更快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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